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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纪委通报2起公车私用案件
2018-01-21 09:45:29   来源:湖北政务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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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9日,湖北省纪委监察厅网站通报2起公车私用典型案例,这是该网站连续两天对公车私用问题进行公开通报。据该网站消息:2016年元旦春节期间,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严肃查处了一批公车私用问题。案件如下:

1.2016年春节期间,潜江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二大队大队长黄涛私自将单位公车开回居住的小区停放,并擅自同意其家属多次使用该公车办理私事。潜江市纪委给予黄涛党内警告处分。

2.2015年10月31日,鄂州市梁子湖区人大机关聘用制司机杨灯文,违规使用公车并公款报销个人公车私用时产生的违章罚款600元。梁子湖区人大给予杨灯文辞退处理,并向其追缴违规所得;鄂州市纪委给予梁子湖区人大副主任邓祖元诫勉谈话处理。

省纪委方面指出,各级党委、纪委通过各种方式对严禁公车私用“三令五申”,但仍有少数党员干部或借口情况特殊打“擦边球”,暴露出一些党员干部纪律和规矩意识不强,一些地方和单位公车管理制度执行不力,工作管理中存在宽松软的问题。

省纪委方面强调,当前,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借助公安机关“天眼”系统、相关单位的门禁摄像系统以及不间断地现场检查、明察暗访等,持续加大对公车私用问题的监督力度。全省广大党员干部要汲取深刻教训,进一步认清形势,强化纪律意识,自觉严格执行公车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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